探索交通建设监管法规体系再升级——浙江交通质监稳步推进《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立法工作
近日,《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施四周年座谈会暨《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推进会在杭州召开。会议总结回顾了《办法》实施四周年以来所取得的监管成效,并部署开展《条例》的前期调研和条文拟定工作,标志着将《办法》上升为《条例》的立法工作步入实质阶段,推动浙江交通建设监管法规体系进一步升级。
2012年,作为全国首部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省级规章,《办法》由浙江省政府正式颁布,为浙江交通质监行业践行依法监督、规范监督提供了重要指引。“十二五”时期,浙江交通质监行业共实施行政处罚案件287起,行政处罚正确率达100%,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之下,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7.6%和50%,全省受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主管监督工程优良率达95.7%。
《办法》实施四周年之际,面对浙江交通建设新形势带来的全新机遇和挑战,为了进一步强化参建各方监管职责、提升浙江交通质监行业监管实效,将《办法》上升为《条例》的立法工作被提上日程,《条例》被列为浙江省人大2017年立法预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