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0月起,杭州市纳入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主管监督的所有交通工程项目,均必须实行“质量首件制”,以此为抓手加强交通工程项目的事前监管。
所谓“质量首件制”,即在每一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如第一段路基、第一根灌注桩、第一片空心板),并将首件工程的每一首工序作为首件工序,根据施工图设施和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等,编制严密的每件工序的操作规程。“质量首件制”工程将通过事前控制和实施过程的控制,确保工程质量落实到位。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0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