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7大转变”和“1个升级”
新版《管理办法》于2014年7月1日起在全省正式施行。为提高原有《管理办法》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交通监理行业未来发展方向,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于去年正式启动《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工作,针对原有办法中存在的监理办对内业资料的管理与工程实体质量安全挂钩不紧密、缺少监理人员信用评价等问题进行了系统修正。
新版《管理办法》与原《管理办法》相比,实现了“7大转变”和“1个升级”。
“7大转变”即推动监理行业逐步从标准化建设向标准化管理转变,资料监管向行为、现场监管转变,对监理办为主向对监理公司监管为主转变,信用建设从建设公司为主向公司、人员监管并重转变,信用评价从省市参与向全系统参与、过程评价转变,从目前的监理制向监理代建制转变,从监理业务培训证向上岗证转变。
“1个升级”即厅质监局着手对原有的省交通运输厅监理市场诚信信息系统进行了规范和标准升级,新推出了监理人员基准库,将项目评定书、资质复评和所有监理人员的信用评价等相关内容全部纳入其中,实现了省市县的三级联动,通过加强对监理行业人员和监理市场的管理,不断推动监理市场走向公开透明,实现监理市场的有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