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
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南京以下深水航道建设工程指挥部,部长航局、珠航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部规划院、科学研究院、水运院、公路院、天科院、大连海事大学、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职业资格中心,部海事局、救捞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和遏制围标串标行为,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围标串标问题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5年7月23日
抄送:上海、天津、辽宁、河北、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黑龙江、深圳海事局,北海、东海、南海救助局,烟台、上海、广州打捞局,北海、南海第一救助飞行队,东海第一、第二救助飞行队,长江海事、航道、航运公安、三峡通航管理局,部政策研究室、水运局、驻部纪检组监察局。